Re: [討論] 交往的意義
我想我應該了解你想表達的是什麼,雖然我不是很確定
我跟我目前的對象是一種不是男女朋友但跟男女朋友沒什麼差的狀況
一開始我也問過,他說他覺得現階段他不適合當我男友
可是我喜歡他而他也喜歡我是無庸置疑的
認識不算久但就是好喜歡好喜歡
也因為這樣,即便這狀況我覺得跟我認知習慣有落差我還是接受並且試看看了
反正不好我隨時可以走
而說真的,目前我覺得沒什麼不好
甚至覺得有點不錯
我們彼此喜歡,想見面、能見面就見面
出去更是噁心巴拉到閃死一堆路人(至少我快被自己閃暈了)
但我們「自己的事情」不是「我們之間的事」
如果想分享就提出來說,不想知道也就不過問
(目前是還沒有什麼不能說的啦)
見了彼此的朋友以我們互動也不需要解釋什麼
被私下問了我就說不是男女朋友,但我們很喜歡彼此
他怎麼回答他的朋友就是他的事情
我之前交過一個很正式彼此認定是男女朋友的男友
但我們之間的互動卻遠少於現在的對象
甚至說我對前男友生活的涉入程度也比現在的對象來得少
經過這段時間,比較跟前男友與新對象的來往
我開始覺得名義上是不是在交往不太重要了
交往了就不會跟別人曖昧或怎麼樣了嗎?
也有不少人覺得交往了就是對彼此有責任而開始用標準去評量
那現在這樣,開心一起就好了嘛
經過互動會了解彼此
如果互動一直良好
彼此會越來越重要
自然我不會想要其他人,他也不會想要別人
要是不合或無法繼續,就說聲再見各走各的
這些不論是否在交往名義下也會發生
所以我頗安於現狀
想他就想他,想親他就親他
他做什麼我喜歡,我也告訴他
也接受他跟我說的一切
兩個人之間的事情兩個人好,那就好了
除了結婚後有法律義務以外沒有什麼該不該的
結了婚的人都會在外面說自己單身了
對於交往這名義又有什麼可以要求的(攤手)?
心是綁不住的
※ 引述《kissmenow (紅燒翅膀我喜歡吃)》之銘言:
: 最近突然冒出這個疑問
: 究竟交往的意義是什麼
: 如果兩個人相處互相都很有好感
: 那就一路走下去直到步入禮堂就好了
: 為什麼一定要有「交往」這個過程
: 感覺好像只是在「模擬結婚」
: 如果今天兩個人沒有所謂的「交往」卻又同居一起生活
: 大家可能都會覺得很奇怪
: 但究竟為什麼不可以
: 有的人可能會覺得說避免對方再跟別人產生曖昧之類的關係
: 但是如果兩個人今天有感情在的話就不用擔心這些不是嗎
: 感覺很像是以交往之名行束縛之實
: 當今天大家都有選擇權的情況下
: 如果對方選擇不要跟自己繼續走下去
: 那我大可也選擇另外個人不是?
: 有請各位版眾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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