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價值次序與實踐次序
凡事豫則立,不豫則廢。言前定則不跲,事前定則不困,行前定
則不疚,道前定則不窮。在下位不獲乎上,民不可得而治矣。獲乎上
有道,不信乎朋友,不獲乎上矣;信乎朋友有道,不順乎親,不信乎
朋友矣;順乎親有道,反諸身不誠,不順乎親矣;誠身有道,不明乎
善,不誠乎身矣。誠者,天之道也;誠之者,人之道也。誠者不勉而
中,不思而得,從容中道,聖人也。誠之者,擇善而固執之者也。(
〈中庸‧第二十章〉)
這一段文字首先要分辨釐清的是兩種優先順序,一種是價值的先
後次序,一種是實踐的先後次序。如果不區分清楚是指哪一種,很多
句子就難以理解。比如「凡事豫則立,不豫則廢」是指實踐的先後次
序,列舉言、事、行、道四方面,都要提早準備。約略言之,就是要
事先確立光明正大的思想觀念及完備的制度設計,不能魯莽愛人,愛
心發為行動才有好的結果。在事情尚未發生前就預先準備好,成功的
機率才高,好的開始是成功的一半。這是就實踐層面或具體做法來說
。但實踐背後的根據還是「誠」,「誠」就沒有提不提早的問題,時
時刻刻都要信守這個核心價值,如同孔子說的:「君子無終食之間違
仁。」(《論語‧里仁》)違背了就不是道德實踐,準備再多也無意
義。如果把「凡事豫則立」解釋成價值的先後次序就說不通,「誠」
已經是最核心、最根本的價值了,並沒有另一種更根本的價值可以準
備。
同樣地,後文說「明善、誠身、順親、信友、獲上、民治」六步
驟,也是就實踐的先後次序來說,如同〈大學〉說「格物、致知、誠
意、正心、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由內向外一步步推擴。明
善對應到格致誠正,誠身即是修身。明善是屬於可說、可準備、工夫
實踐發用的層次,包括道德理論、道德知識的學習(格物致知),基
於理論不斷檢視、反省自己的內心(誠意正心),或如〈中庸〉說的
「誠之者人之道」、「學問思辨行」,要通過人為的修養努力,「擇
善而固執之」。「誠者天之道」則屬於天道本體或價值根源的層次,
這是不可說的,只能靠心靈的自覺自悟,所以說「不勉而中,不思而
得」,充分覺悟就是聖人。如果將「明善」解釋成價值先後次序的優
先就說不通,並不是拿一個道德理論去框定後面的道德行動,而是不
管理論的學習或實際的推擴,都是以「誠」做為核心精神、核心價值
貫注在其中,體(價值次序、天道)用(實踐次序、人道)雖然可區
分為兩層,但又是合一的。其間的辯證關係要好好理解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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