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面試應對回答技巧(資遣)&補助的問題?
這方面我有點不懂 請教一下
假如我領取了3個月
找到工作 申請領取了提前就業津貼
1.後面非自願性失業 我是否可領取剩下的失業給付?
2.自發性離職 是否可再領取?
原po意思是說
假如我領取了三個月 找到工作(後來不管非自願或主動離職)
(無申請提早就業津貼)
都可以領取剩餘的三個月嗎?
※ 引述《emuplayer (")》之銘言:
: ※ 引述《jakevin (真。假凱文)》之銘言:
: : 這題就看面試官了 本板可能幫忙不了
: : 第2個月起繼續請領失業給付者,每月仍應親自前往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接受失業再認定,
: : 並至少提供2次以上之求職紀錄,始得繼續請領。
: : 辦理離職退保當日之前3年內,就業保險年資合計滿1年以上。
: : 不缺錢可以不辦理,領滿6個月期限後,你的勞保年資可是會歸零 !
: ^^^^^^^^^^^^^^^^???
: 勞保年資不會歸零 會歸零的是 "就業保險"
: 而可以領6個月的話 就算領完也不會歸零
: 歸零的條件是:領完6(9)個月失業救助金後 ,"兩年內"再次失業
: 然後又領完3(4.5)個月 ,這時就業保險才會歸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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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法條:
: 4. 受領失業給付未滿前 3 項給付期間再參加本保險後非自願離職者,
: 得依規定申領失業給付。但合併原已領取之失業給付月數及依第 18 條
: 規定領取之提早就業獎助津貼,以發給前 3 項所定給付期間為限。
: (這項指上次未領滿後找到工作 ,再次失業請領失業給付的的給付上限)
: 5. 依前 4 項規定領滿給付期間者,自領滿之日起 2 年內再次請領失業給付,
: 其失業給付以發給原給付期間之二分之一為限。
: (兩年內再次失業可領多少)
: 6. 依前項規定領滿失業給付之給付期間者,本保險年資應重行起算。
: (就業保險歸零的條件)
: 7. 本保險年資應重行起算,係指就業保險年資並不影響被保險人
: 原有之勞工保險年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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