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台灣的"小省轄市"該與縣合併嗎?

看板 Geography
作者 Geofrania (文成武德仁義英名)
時間 2005-02-03 18: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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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轄市」與「縣轄市」建制的產生,就必須回溯到臺灣光復之初。 甲午戰爭過後清廷將臺灣割讓給日本,臺灣人民不服,奮起抗日, 雖然最後終以彈盡援絕而無力回天, 然而此起彼落的起義依然使得臺灣總督府無法安歇。 行政區劃也一再更改,最初採行縣制,將清代的三府改制為縣。 後又重新調整區劃,改行廳制,初分二十廳,後合併為十二廳。 直到1920年(日本大正九年)改行州制,劃全島為五州二廳, 並於1926年(日本昭和元年)加增澎湖廳後,方才正式穩定下來。 在建立以州為主的地方行政區劃體系的同時,臺灣 總督府也設立了「州轄市」這一建制,「市」自此出現在臺灣的地圖上。 當時臺灣所行的行政建制完全是仿照日本本土而設立, 也就是在州、廳之下設有郡、市,郡下則設置街、莊; 州相當於日本本土的縣,街、莊則相當於日本本土的村、町。 一九四五年臺灣光復後,國民政府接收時將州、廳改為縣, 郡則改為縣轄區署,莊改為鄉,街則改為鎮,隸於區署之下。 考驗國民政府接收工作的問題,是關於如何安排原有的州轄市建制。 當時臺灣共有十一個州轄市,大可直接沿襲原來日本人的體系, 全部改為縣轄市。然而在內地,並沒有縣轄市的建制。 全部依照內地體系改為省轄市,則臺灣將成為當時全國省轄市最多的一省, 且東部的宜蘭、花蓮兩市的規模也不足以成為省轄市, 但降為鎮又嫌太大;而將宜蘭、花蓮兩州轄市拆成數個鄉鎮, 由一個縣轄區署管理,又會影響兩地的市區發展。 最後採行的是折衷方案,也就是將西部的臺北、基隆、 新竹、臺中、彰化、嘉義、臺南、高雄、屏東等九個州轄市改制為省轄市, 東部的宜蘭、花蓮兩個州轄市則成為戰後中國首批縣轄市, 其政府稱之為市公所,地位相當於縣轄區署高於鄉、鎮一級。 1950年臺灣省制定了《臺灣省各縣市實施地方自治綱要》, 全面改革省內行政建制,裁撤縣轄區署, 於是本來高於鄉鎮一級的縣轄市及市轄區, 因此成為與鄉、鎮同等級之行政建制。 同時把原來的八縣九市,改劃分為十六縣五市, 並將人口未滿十萬人的新竹、嘉義、彰化、屏東四個市, 降級為縣轄市。1982年將新竹、嘉義兩縣轄市, 又重新升格為省轄市。現在臺灣共有基隆、 新竹、臺中、嘉義、臺南等五個省轄市,以及三十二個縣轄市。 -- ﹋ ﹋ 人心同於天地 血脈猶似日月 ﹋ ﹋ ﹋﹋ 法為剛柔吞吐 身應隨時應變 ▄▆█▆▂▁ 手若逢空則入 碼自進退離逢 ▃█████◥██▇▄▁ 要細觀四獸 則諦聽八卦 ▅███████████◥█▇▅▃▁ ~明‧茅元儀《武備志‧拳法八句》~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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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chter78 敢問是從哪裡轉貼過來的? 02/03 1F
avocet 跟我看完之後的問題一樣... 02/03 2F
hqq vladimir的文章吧 02/03 3F
crescentalle 我想請教的是 為何後來又讓嘉義和新竹升格 02/03 4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