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車禍賠償問題
大家好
我在8月底上班途中發生車禍,經過如下
我行駛於直線到,前方約150公尺處有紅綠燈號誌
因為那天下雨視線較不清楚
我較慢注意到前方號誌已經是紅燈,所以踩煞車踩得有點急
方向盤沒抓很穩,所以整台車向右偏
結果我的右方後照鏡敲到後方來車(機車)的後照鏡
照成對方女騎士失去平衡摔車
當下即報警叫救護車送往醫院
我無受傷,對方左肩和腰部有擦傷,包紮完就回家了
機車損壞較為嚴重
後來在9月底,雙方進行第一次私下和解
就民事財損部分達成和解(機車賠了1萬9)
刑事傷害部分...
對方主張,要等傷口好了才肯談和解,包括要考慮使否會留疤(需要美容除疤)
結果在今天...對方開出總和約19萬的要求賠償...
8萬-精神賠償
7萬2-預估傷口可完全恢復所需費用
其餘部分含交通費、醫療費等等..完全無爭議
想請問
並非我方無和解誠意,只是雙方對賠償金額認定差異太大..
可能最後還是得上法庭
請問有建議作法嗎?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