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媽媽過世之後卡債問題
針對標題而言,卡債是屬於媽媽過世前的消費或借貸行為,不是過世後。
所有人都一樣。
卡債或債務人死亡,債務與財產就只有繼承與拋棄繼承,不會憑空消失。
※ 引述《jevv5213444 (ウサギ)》之銘言:
: 媽媽於今年二月初離開
: 繼承人只有我和弟弟
: 陳報遺產清冊、遺產稅申報等相關程序我都走完了
: 最近收到某花銀行寄來的支付命令
: 我去異議之後
: 法院又寄了簡易庭辯論的開庭通知書
由於舊法規不合時宜,而且後來債權與卡債糾紛非常多,民法已經修法。
以前是當然繼承,所以需要辦理限定繼承或拋棄繼承。
修法成限定繼承,不論繼承人是否知情或有能力,所繼承的債務至多只會等於繼承財產。
換句話說。
你們家想不想拋棄繼承、想不想認帳,都沒關係,就只針對債務人財產與債務關係。
債務人有錢,你們也賴不掉等額的債務。
債務人沒錢,你們沒財產繼承也不會繼承到債務。
講白一點。
如果有剩錢可以繼承,也賴不掉債務可以規避不處理。
如果沒剩錢可以繼承,外催或銀行也無法找你們催收。
: 想請問的是
: 我從畢業到媽媽離世之前都是沒有工作全力照顧媽媽
這一句有點多餘。
撞死人的司機駕駛,是不是孝子有影響他犯罪行為與事實嗎= =?
: 而我弟弟則是打工自己照顧自己偶爾還會給媽媽生活費
這兩句的多餘如一起看,出現一個你自己挖洞的問題。
你的生活費哪來的= =?
媽媽的醫藥費又是哪來的?
: 因此當時喪葬費的支出我和弟弟一致決定用遺產支付(因為根本負擔不起)
: 也儘量把價格壓低了 自己還貼了錢進去
你沒有工作,全力照顧媽媽,所以有孝親獎學金申請嗎?
你哪來的錢貼進去?
刮刮樂還是賣血賣腎?
: 相關的收據我還有留存
應該用不到。
: 不知道是否哪天辯論時
你想跟誰辯論?
: 我將相關的證據提出之後還需要還錢嗎?
要!
要!
要!
而且你所謂的相關證據影響應該不大。
: 還有銀行一直寄繳款通知書好煩啊
: 我該打電話過去講清楚嗎?
該。
而且搞不清楚的不是銀行,是你。
二月過世,你們不在「三個月」期限內辦理拋棄繼承。
【我記錯的部分已更正】
你們能繼承多少財產,就要處理多少的債務。
而且你們自始至終一定知情,否則債權銀行的債權是可能消失的。
你們可以繼續拖延逃避。
利息只會增加不可能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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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本事歡迎提告,不必一再重複不斷的提醒我,
給我有效聯絡窗口,查核屬實願提供被告個資。
都這麼配合還在等什麼?趕快報案按鈴申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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