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鎖車為什麼強制罪
每次看到新聞
有人佔用別人車位
被鎖車或者用各種方法讓車主無法出來
這時候就會有律師說:恐犯強制罪
我一直不懂台灣法律的定義
這種情況
會被告強制罪
不過很奇怪,我沒有限制你自由
你可以不開車啊
為什麼強制罪?
好,你說沒有車沒辦法去哪去哪
那我說,我沒有車位不能回家
那你算不算強制?
我可以去停別的地方?
那你為什麼不能坐計程車?
所以我把你車鎖了
到底強制你什麼?
一直用強制罪來恐嚇守法買車位的人
保障強佔車位的人?這是什麼邏輯什麼法律?
明知私人車位硬要佔
最後只能罰他停車費?
我每個月養車位是白癡?
所以這樣真的是強制罪?
被侵佔的只能走民法索賠?
我不能用不碰到車子但是讓他出不來的方式反制嗎?
而且這種索賠只能拿到幾十元的停車費
根本浪費司法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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