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民事律師費用
※ 引述《aabcs (小渺)》之銘言:
: 朋友委任工程款案件..也已支付律師費
: 對方提出異議..
: 朋友的律師說因為對方提出異議..
: 所以必須再收取一次律師費
: 想知道這是合理的嗎
: 一般來說委任了律師..不是都要協助委託人到一審結束嗎
: 若有任何一方上訴..再另外支付二審的律師費...
: 不知道我的認知是否有誤呢
支付命令跟民事委任都各自有收費
我知道律師的養成不容易..
要人家的knowhow是需要付費的
我明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9.42.9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30498662.A.A7A.html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