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狀況如下:
因與前女友發生感情糾紛,分手後因為對方覺得事情沒處理好,
導致前女友揚言要去他上班的地方鬧,
要使得他工作不得安寧甚至被迫離職。
若是真的發生此種狀況,除了積極蒐證之外,
在法律上有沒有什麼法條是可以告對方的呢?
Ps: 不清楚他們的狀況是怎樣,只是單純問問法律上可以怎麼處理。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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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JustSad: 妳住海邊? 03/19 21:58
2F→icewater: 只是單純幫朋友尋求建議,因為他頗為煩惱找我訴苦。 03/19 22:03
3F→icewater: 當然他們的事情誰對誰錯我不想介入… 03/19 2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