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司法官的生活型態
: 而且不用刷卡上下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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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刷卡,除了比較有彈性之外,其實總時數根本遠超過正常的工作時數,就算可以報
加班費,也有限額,超過限額的工作時數也沒辦法報加班費。
不用刷卡又如何?嚴格說起來,國家還欠這些超時工作的司法官加班費呢。
(當然,這跟整個體制有關,有些書記官一樣處於超時工作的狀態)
「不用刷卡+超時工作」與「刷卡+正常上下班(至少加班費補到齊)」比起來,
如果真的有選擇餘地,選哪一個應該是很明白的了。
: 有法助幫忙寫判決和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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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助目前不是正式的公務員,不容易吸引法助全心全力的投入,這不能怪法助。但
說實話,想當法助之人的心態,常見的(不敢說全部)不外乎是
1.有一個工作,避免無工作的壓力(ex.來自經濟或社會期待的壓力)2.運氣好,還可以
有些時間準備考試。...etc.
但縱使法官有法助(檢察官沒有法助,而是有檢察事務官,但那又有些不同)可以幫忙
,一樣很忙,上述司法官超時工作的情況,就已經是有法助、檢察事務官加入的現況了。
真的想要靠法助抒解大量的案件,必須有下述前提條件,要不然就等著出包吧。
第一、你心臟要夠強,敢把大部分的裁判交給法助。
第二、你運氣不錯,遇到的法助能力很高。
除上述所說,法助也有他們自己的文化(不適合多說,知道的人自然知道),除非你真的
碰到一個能力很強又非常有責任感,不以準備國家考試為首先考量的法助,否則你想要把
大量的案件交給法助處理,恐怕也不是那麼容易的事情。
再說,除了裁判,開庭跟閱卷可也是必須花費大量時間的工作。
最後,為何很多司法官擔任一段時間之後就會轉出去當律師,絕非沒有任何原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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