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 認真的行動建議-大家來選村里長
【認真的行動建議】大家來選村里長
如果有想要改變自己居住地的福利,想要更了解政府在搞三小,
選村里長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只要年滿23歲,在該村里住滿四個月以上,不需繳交選舉保證金。
倘若選上了,月領45K,政府要堆動地方建設辦公聽會里長都會知道,
有什麼補助金、醫療巡迴免費檢查之類的資源也能落實於民不會被黑掉,
上週五(4/18)我在公投盟有問過蔡丁貴教授可行性?
蔡教授說可以試著去做,有好的里長就會有快樂的人民,也會有快樂的台灣。
里長在選舉期間可以說是很重要的「條阿咖」,
請重視里長選舉,也請檢核自己居住地的村里長適不適任!
以下為鍵盤得到的相關資料,及【大家來選村里長】粉絲團,還請推廣。
@村(里)長
http://zh.wikipedia.org/wiki/村里
村長或里長任期4年,由村(里)民選舉產生,依法為義務無給職,
但依照規定,村(里)長每個月可由鄉鎮市區公所獲得上限
為台幣4萬5千元的「事務補助費」,彌補村(里)長在交通、文具、
郵電及水電上的支出。
●權責 [摘錄]
召開村(里)工作會報(每年召開2次)及鄰長會議(每年至少2次)
研討應興應革事項
參加鄉鎮市區公所每二至四個月舉行之村(里)業務連繫會報,
提供策進村(里)業務意見
●核發證書 [摘錄]
無謀生能力證明
役男有其他重大事故證明
役男遭受不可抗力之災害非本人不能處理證明
身患重大疾病或不能行走證明
無固定職業收入,家庭賴其生活證明
無力繳保費但需住院醫療者清寒證明
●服務事項 [摘錄]
推行政令,反映民意
推行村里育樂活動
辦理社會救助、福利服務及其他建設事項
辦理各種公職人員選舉,選務工作
鄉鎮縣轄市區公所交辦事項
附件下載處:
民政司→民政法令→地方制度法令→
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
http://www.moi.gov.tw/dca/01laws_001.aspx?sn=1&page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20010
里長候選人登記在各區公所受理,可上中央選舉委員會網站下載表件填寫,
為便利刊登選舉公報,其中政見稿儘量以電腦登打列印比較清楚。
有關候選人登記資格及相關規定如下,請擬參選人及早準備:
一、申請登記資格:
里長選舉: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二十三歲,在各該里繼續居住四個月以上者。
二、申請登記限制:
同時具有市長、市議員、里長候選人資格者,僅能擇其中一種選舉登記參選,
為二種以上候選人登記時,其所有登記均無效。
提醒選舉人及擬參選人,必須在選舉區居住滿四個月才有選舉權,
里長之選舉區都是以其行政區域為範圍,因此必須在同一里居住滿四個月,
才有里長選舉權,因此選舉公告發布後,遷入各該選舉區者,無選舉投票權。
@2014年中華民國地方公職人員選舉
http://zh.wikipedia.org/wiki/2014年中華民國地方公職人員選舉
將於2014年11月29日舉行,由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之直轄市(6都)
選出新一屆的直轄市長、直轄市議員及里長,其中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
另可望首度選出區長及區民代表,並由兩個省份臺灣省(11縣3市)
及福建省(2縣)選出新一屆的縣市長、縣市議員、鄉鎮市長、鄉鎮市民
代表及村里長。
*現職村里長通訊錄 (短網址 http://ppt.cc/HpNm )
http://cand.moi.gov.tw/of/home.jsp?mserno=
201011010008&serno=201011010008&menudata=
OfMenu&contlink=ap%2Fvillmast_list.jsp&level3=N
*大家來選村里長 (FB粉絲團)
打破萬年世襲村里長,勾勒故鄉夢想,用具體參政實踐理想。
https://www.facebook.com/eeemmt
※同步發表於 318 佔領立院街頭組織社團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612890382133718/
我想說的是,衝撞體制是一時之選,
但進入這個體制取得資源,是長久之計,
如果自己居住地的村里長是只會拿補助金不做事的老屁股,
那就趁著今年底選舉,自己出來或是推舉願意傾聽民意做事的人吧。
願天佑台灣,
希望我們的後代子孫不用在上學、上班、上街頭抗爭中掙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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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得將心比心…很多問題,將不再會是問題 ◥██◤ moonislost/tohr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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