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最新連署罷免版主規定(20030921)
=>>此一規定先行適用於本人轄下看板,是否適用於catcookie轄下看板,
由catcookie決定之。
=>>連署人資格:上站次數200次以上"且"文章數200篇以上
發起人資格:符合連署人資格,且曾於該看版發表文章。
=>>發起連署:
一、發起人需在本小組內AboutNew看版發起連暑,發起人需符合資格,
並利用轉錄舉證確曾於該看版發表文章(若文章於精華區或文摘則須
告知小組長於何處以便複核)待小組長複核無誤,若無符合則連署無效。
二、發起人需於版名處填入目前小組內已有的看版,詳細內容請參閱進組畫面,
若無符合則連署無效。小組長若對分類有疑義,得採取1.於AboutBoards
看版提出疑問,發起人有義務進行說明與討論,2.直接宣布連署無效等措施。
三、發起人需於廢版主理由處寫明看版廢除版主理由。
連署受理之一般廢版主理由包括:長期怠忽看版文章、文摘、精華區之管理,
(即不事管理職務),長期未於看版內發表文章。
發起人並必須於Aboutboard進行進一步舉證之說明。
其他理由如文章刪除,mark、看版討論脫序等疑義,需先行在組務看版反映之。
若有疑義,小組長得採取1.於AboutBoards看版提出疑問,發起人有義務進行 說明與討論,2.直接宣布連署無效等措施。
連署無效之公告方式:於AboutBoards看版公告,並於AboutNew刪除無效之連署文章
=>>連署門檻與審核:
一、不論類別各看新成立看版之連署門檻為贊成者超過或等於40個有效連署
"且"必須多於反對之有效連署數。
有效連署:﹝符合連署人資格之連署﹞
二、小組長得參考連署進行時於組務看版之相關討論,決定最後是否執行連署結果。
對於連署結果之執行與否,小組長需於連署結束後兩週內進行公告。
若小組長之決定與連署結果相反,小組長必須於組務看版進行說明。
=>>廢除版主之執行:
一、小組長於組務看版進行公告,並重新設定版主,取消該版主於組務看版投票權力
=>>以上規定適用日後本組所有新成立看版之申請,若有更動,以小組長在AboutBoards
看版之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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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過低潮有以下幾種方法..
壹‧聽音樂
貳‧自己一個人漫步街頭
參‧隨便抓起一個人問候他媽媽
肆‧殺了他或請他殺了你或自殺給他看
其實....以上四項可以一起做....別說ChaosCreator沒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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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68.105.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