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已辦理限定繼承,卻收到債務憑證
※ 引述《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之銘言
: ※ 引述《danse (成功必然條件是努力...)》之銘言:
: : 標題: [問題] 已辦理限定繼承,卻收到債務憑證
: : 時間: Fri Jul 9 10:18:30 2021
: :
: : 家母去年初二月罹癌走了,因為媽媽戶頭也沒多少現金(約2200元)也沒有不動產
,我
: : 們也申報了財產清冊,但是因為之前有些保單的要保人是媽媽(也都有寫在財產清
冊上
: : ),但是保單都是有附約正在進行而且都是我們自己繳納。
: : 但一直到今年才陸陸續續接到一些債權人的電話,因為申報出去現金只有戶頭的2千
多元
: : (我們也沒領出),是否債權人只能依現金部分做財產切割分配,就以上內容是否
可以
: : 不理債權人了?
: : 因為一直接到債權銀行來電,我們也希望能趕快放下心中的大石,懇請詳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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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推 taipoo: 要繼承就全部繼承包含債務,除非你辦理拋棄繼承 07/09
10:20
: : → kaky: 嚴格來說現在是概括繼承責任限定 所以1F發言也沒錯... 07/09
14:37
: : 推 CKYww: 現在應該說是概括繼承 有限責任 僅需在繼承的遺產範圍內負 07/09
14:38
: : → CKYww: 責清償 07/09
14:38
: : → jenoren: 39樓,就是「嚴格來說」他的發言才是大錯特錯R~XD 07/09
19:58
: : → jenoren: 如果被繼承人的積極財產大於消極財產,遺產繼承人何必選 07/09
19:58
: : → jenoren: 擇拋棄繼承?即使消極財產大於積極財產,按現行概括繼承 07/09
19:58
: : → jenoren: 法定有限責任制,只要繼承人不隱匿遺產、不在遺產清冊為 07/09
19:58
: : → jenoren: 虛偽記載、不意圖詐害債權人而為遺產處分,並按時限、程 07/09
19:58
: : → jenoren: 式陳報法院,即可依1148第2項,對超過遺產部分之債務拒 07/09
19:58
: : → jenoren: 絕清償。 07/09
19:58
: : → jenoren: 反而選擇只採拋棄繼承來處理被繼承人債務者,在實務上曾 07/09
19:58
: : → jenoren: 有忘了通知&幫後順位幼兒或久未聯絡之親屬一併辦理拋棄 07/09
19:58
: : → jenoren: 繼承而衍生的問題和糾紛。 07/09
19:58
: 你假設一堆再說人家錯 如果不是你假設的狀況豈不是你錯
: 只有你的假設是對的?
: 一樓只有那樣子一句話
: 你自己假設一堆
: 再說別人錯
: 如果人家繼承人不願意處理債權債務問題拋棄繼承又有何不可?
: 真是靠杯 這板上先是出了一個要審查學術的
: 再來一個別人說的跟他假想的不一樣 就說別人大錯特錯
: 這麼多想當法律系教授來改學生作業的人嗎?
1.被你指摘的「我假設一堆」云云,根本就不算是假設…是發生繼承遺產爭議時一定會
有的基本處理啊。被繼承人遺產本來就可能是資產大於負債或負債大於資產兩種情形了
,完全不懂哪裡有假設一堆欸???好啦,我道歉好了,因為可能還會有一種資產負債
恰好等值,相減等於零的極罕見狀況,雖然我目前還沒遇過這種天時地利人和才能遇到
的情況就是惹。
2.至於繼承人不願處理債務問題那段,我不是已經在推文解釋為何「拋棄繼承不見得對
全體繼承人是好事」了嗎?
3.你那麼愛幫本來文章裡的1樓相關發表之言論護航,大家都看得懂,我也尊重你的選擇
辣。但基於這裡不是傳教板或隨便說說板而是法律板,我還是得善意地提醒你:「要繼
承就全部繼承包含債務,除非你辦理拋棄繼承」這段說得如此絕對、斬釘截鐵的話,你
自己翻一下國內親屬繼承、身份法的教科書,或去問一下國內任何一位家事律師,查證
一下就知道對不對了啊。某些人如何發言,在板主產生前,或許難以限制,但我對我自
己的回答會自我要求謹小慎微,畢竟還是有一定社會義務在的。
4.你最後情緒性、攻擊性地辱罵字眼,以及扣帽子甚至貶低法學院教授特質的那段言論
,我就只傳以下一張圖來回應你。
https://i.imgur.com/rUta2y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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