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以個人名義代他人匯款是否有問題?
代朋友A詢問
ABC為同事
C是公司高階管理人(非負責人或股東)
因C的部門有用錢需求 所以C向B調錢週轉
但C本身沒有帳戶 長期透過A協助處理帳務(如給現金請A幫忙匯款轉帳等等)
所以該筆週轉金由B轉帳給A後
A再領出現金給C做部門週轉使用
後來C要把錢還給B
B的小孩剛好有資金需求 所以請C把錢給B小孩
又因為C的另一個朋友D欠C錢
故C直接請D匯款給A
讓A幫忙轉帳給B小孩 不足額部分補現金給A
並且有簽立A和B小孩之間的借據
(說是因為稅務考量,但金額未超過贈與額度,不知為什麼要簽)
今天B小孩說要把借據結清(也說是稅的問題)
所以把當初的款項又轉回給A
C則表示這筆錢算當初他借給B小孩的
所以請A領出給C
A就很納悶 當初這件事情應該算是結束了
(B借C、C也還B了)
而且已經有跟C說過不願意再幫他處理帳務
現在B小孩又把錢轉給A
要A領出來給C
感覺沒完沒了
想請問現在B小孩轉給A的錢要怎麼處理是最恰當的?
是否可以直接轉回給B小孩然後作廢那張借據?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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