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洗全家點數違法嗎

看板 LAW
作者 wdxa (wdxa)
時間 2024-11-08 04:09:37
留言 15 ( 2推 0噓 13→ )
全家最近有活動綁定發票載具送5000點數 點數可轉移,刪除帳號重新註冊、綁定可無限刷5000點 不確定現在工程師修正了沒,昨天好像還能用 凌晨12點到早上好像8點伺服器休息 我應該八成違法了 想問要怎麼解釋這個違法? 不正方法(一般生活經驗法則): 一般人不會多次反覆刪除註冊帳號 偽造文書應該沒有,註冊不用填個人資料,只要手機號碼 我大約一半買電子產品,一半賣現金 我是打算聯絡買家收回點數,退現金 電子產品退掉,退點數 看要把點數放30天讓它過期? 還是建議主動聯繫客服看要怎麼處理? 還有沒有這種反覆刪除註冊,刷新戶禮的判例? 一般系統1個門號應該限定只能領一次 不過有些系統比較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33.1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731010179.A.B71.html

留言

※ 編輯: wdxa (39.1.33.13 臺灣), 11/08/2024 04:15:34
iscu 前幾篇不就有人提到了嗎 11/08 04:29 1F
iscu https://reurl.cc/adQnkQ 11/08 04:30 2F
iscu 原來是你問的呢~ 看使用次數以及規模 早點自首和解會判輕點 11/08 04:32 3F
adoko 注意事項有提到刪除再綁不符贈送資格 11/08 05:31 4F
adoko 但還是發給你了 可見通過程式過濾 11/08 05:33 5F
adoko 又提到破壞活動行為保留法律追訴 11/08 05:34 6F
adoko 但你本意也沒利用其它外掛破壞 11/08 05:34 7F
adoko 基於相信程式過濾後 還給你點數資格 11/08 05:35 8F
adoko 連續中大獎 連續通過程式篩檢被發放點數 11/08 05:37 9F
oresta 5000點可與現金等值,可视為他人財產。利用程式使他人陷 11/08 06:04 10F
oresta 入錯誤,應屬竊盜。 11/08 06:04 11F
oresta **5000點可與現金等值,可视為他人財產。非經全家己意改 11/08 06:08 12F
oresta 變持有,應視為竊盜。 11/08 06:08 13F
oresta 前面剛睡醒,寫錯邏輯。機器不會陷入錯誤 11/08 06:09 14F
oresta 會講bug,可見皆為自己手機號碼,不該當偽造準文書 11/08 06:14 1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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