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第19屆大武山文學獎 (09/11)
https://www.cultural.pthg.gov.tw/p01_2.aspx?ID=3859&KIND=1
第19屆大武山文學獎徵選簡章
1、 社會組報導文學、散文、新詩凡本國國民均可參加;黃金組凡55歲以上本國國民
均可參加;文青組-高中限屏東縣在學或設籍學生參加;文青組-國中、國小限屏東縣在學
學生參加,各級應屆畢業生得自選組別參加。社會組作品須結合屏東縣歷史人文、自然景
觀、生活相關之印象或感想等,黃金組及文青組主題不在此限。
2、 收件自即日起至109年9月11日止(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3、 參選作品一律以電腦繕打,A4紙張,內文標楷體14級字型,直式橫書,編列頁碼
,雙面列印,請標記字數(新詩請標記行數)於第1頁頁首(word工具迳字數統計迳字數
,字數不含題目。)。不得標註姓名、筆名或任何可辨識作者身分之記號。
4、 黃金組的作品,散文、報導文學、新詩等文類皆可,惟一份作品限一種文類。
5、 請將參選作品1式5份及報名表1份,郵寄或專人送至屏東市大連路69號,並註明
「第19屆大武山文學獎」及「參加組別文類」,網路報名恕不受理。並請將作品word檔寄
至ptdawushan@gmail.com,主旨:組別-文類(高中/國中/國小)-姓名;學校可統一寄送
,主旨:文青組-校名。
6、 簡章索取:屏東縣政府文化處服務台或本府文化處網站最新消息下載
http://www.cultural.pthg.gov.tw/
【注意事項】
1. 得獎獎金將依財政部規定扣稅。
2. 獲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屬屏東縣政府,如用於推廣教育、網際網路、圖書、電子
書,均不另支稿費或版稅。
3. 參賽作品須未於任何一地以任何媒體形式發表(小品文不在此限)、出版或獲獎
。翻譯作品不予受理。如係抄襲臨摹他人或有妨害他人著作權者,除自負其法律責任外,
即取消獲獎資格;如已發給獎金、獎牌,並予追回。參賽作品請勿重複投稿。
4. 參賽作品如字數不符規定、參賽者資格不符規定、偽造資格證明、字跡不清者等
,作品將不列入評審;如已發給獎金、獎座、獎狀,並予追回。
5. 本文學獎徵件以一人創作為原則。
6. 參選類別不拘,每類僅限一篇;惟第一名者,三年內不得參加同一類。
7. 參選作品概不退件,送件時請自行留存底稿。
8. 得獎作品由本府視經費情況出版,如經出版將致贈得獎者作品集5冊。(出版品之
字型、圖像、印刷、包裝樣式等,由本府自行審酌)
9. 文青組參賽者可填一名指導老師,若學生得獎,將函文指導老師所屬學校,由校
方依權責辦理敘獎或核發指導證明,以玆鼓勵。同一教師指導多名學生獲獎時,以最優成
績辦理敘獎,不重複獎勵。跨校指導者,應事先取得雙方學校之同意書,並檢附於報名表
。
10. 為因應本府給付獎金作業流程所需,請國中、國小組參賽者先行至金融機構開戶
(戶名須為本人)。
11. 得獎者若未參加頒獎典禮,本府將取消得獎獎金。
【評 審】由主辦單位聘請國內作家及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作品水準如未達標準得
從缺
【頒 獎】得獎名單由承辦單位公告於本府文化處最新消息,並另函通知得獎人,擇期
公開頒獎。
【其 他】本案如有未盡事宜,由承辦單位依需要辦理修訂,修正亦同。
【承辦單位】屏東縣政府文化處 聯絡人:黃蘭雅
聯絡電話:08-7227699轉123
e-mail:a250521@oa.pthg.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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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們嘲笑我的姿態,因為那是我的姿態呀!
人們聽不慣我的歌,因為那是我的歌呀! --艾青〈蘆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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