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台灣料在明年初向美國提巨額軍購案
※ 引述《ryannieh (Ryan是這麼幹的是根本沒3)》之銘言:
: 原文來源:上報
: https://www.upmedia.mg/news_info.php?Type=3&SerialNo=216263
: 原文摘要:
: 川普揚言收保護費 美台商會會長:台灣
: 料在明年初向美國提巨額軍購案
: 當選美國總統的川普在早前數次提及台灣
: 應「為防衛付帳」。相關人士透露,為了表
: 示台灣的忠實度及防衛中國入侵的決心,
: 同時試探美國新政府,台灣政府可能將準
: 備「非常巨大」的軍購案,等著川普政府接
: 招。
突然想到採購法制--有貨物(比如相關軍武)採購(這個在前一篇文眾人已經討論),
還有「勞務」(例如協訓)採購--邀請美軍定期在台灣。台灣可以編預算付在台美軍的
伙食費、團體住宿的水電費等等。
可以「名稱上不叫駐軍」,簽協議是一定要簽(西方商業原則),但是協議的命名上調整
,協議的內容上隱含協防(不贅述,這些內容有擬合約經驗者就知道怎麼喬跟修飾文句)
,比如台灣受敵國攻擊,危及在台美軍安全時--危不危及,由美軍判斷。且在台美軍受到
攻擊台灣的敵國飛彈不論刻意或不刻意的來襲敵情時,即視為開國向美國開戰云云的條款
。
理由:當初美國與中國建交的條件就是廢止協防條約。那麼就在文字上配合這個條件。
那麼可以改簽「美軍在台訓練協議」。況且,「實務」上,目前不是經過報載已經有約
一個連(百餘人)的美軍在台協助國軍訓練?那麼「協訓的性質同一」但把「規模人數」
擴大即可--擴大到兩個營約一千人如何,而且是滿編的人力火力與裝備?
看哪個閒置的國軍營區,整修給這兩個營(比如一個戰車營,一個砲兵營)的美軍進駐
(要兩營集中於一處或分開於不同兩地皆可)。
反正美軍團體住所就叫某某新村(有各種戰鬥場地設施、還有戰車車庫的「新村」),
不叫美軍某某基地(中國對此事鬼叫是中國的事,至少形式上沒有違反中美建交公報)。
這兩個營,在台訓期可訂長達一年,某營搭機離開的當天,就是同批次數架美軍運輸機先
運來接班的下一個營的美軍,再接走交班的美軍。總之保持美軍在台灣永遠至少滿編火力
與裝備的一千人。
而且這批駐台美軍還真的可以有協訓任務,最好每年定期和老陸不論是步科某營或裝甲科
某營或砲科某營進行數次營對抗(國軍可以特別編成包含步兵連的混合營),勝負成績列
為國軍該營營長升遷的積分參考。就在台灣演練對抗,讓媒體及國人就近知道老陸這三科
的實力到底在什麼水準。
軍「購」也可以辦理這種「勞務」採購性質的達到營級規模的「長期(且不中斷,一輪
一輪有新的美軍營來換防)駐台」協訓的軍事採購。政府可以考慮看看跟川普談這方面,
台灣提出的某些經費不是向美國拿武器,而是「交保護費」讓美軍固定駐台兩個營約一千
人--工作:協訓,不是協防--平時以這樣堵中國的嘴,戰時中美撕破臉,協訓轉協防,那
也無啥好客氣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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