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強制拘提證人
證人有分二種
一般證人 可以選擇不作證
強制拘提 不作證要受罰
2020年10月某天早上7:00整
2位西裝筆挺一男一女按門鈴
還在睡夢中的我被吵醒
「我們是調查局 想請你現在跟我們回去
協助調查一個案件 做證人筆錄」
哈!? 我想看一下證件 (沒錯是調查局的人)
換了衣服 快速刷牙洗臉 拿了手機錢包鑰匙
就坐上調查局的車 被載到中和華中橋附近
「法務部調查局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
一到辦公室開始要做筆錄前 要求我手機關機
還問我剛剛有沒有跟任何人聯絡 (問這來不及了吧 @@)
我說沒有 因為不想吵醒家人 也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
更不想與案件相關人有接觸 早早就沒聯絡了
現在調查局找上門 更不想惹事
偵訊及筆錄約8:00前做到過12:00
剛好中午結束吃調查局叫的外賣便當
跟我一樣被拘提的證人共4位
等到大家筆錄在各別辦公室做完後
15:00左右出發去台北地檢署 證人間不可以聊天
電視新聞常看到有人被帶地檢署走過的路
我們也一起走過了 現在看到地檢署的新聞畫面
就會想起我自己也走過一樣的路
再到後面的證人小房間等待出庭作證
快17:00才輪到我出庭作證
結束後 檢查官沒有主動給證人交通費書面
是我和法警離開偵查庭後 問法警去那裡領證人交通費
法警才又帶我回偵查庭向檢查官拿書面
切~~ 疫情期間 這種錢也要幫政府省??
前面比我先進去作證的人 都沒拿到證人交通費??
這次證人交通費是530元 比上次多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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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在調查局北機組的偵訊及筆錄過程
偵辦的是2017年上半年的案件
果然是專業的 都有一套讓人無法說謊狡辯的問話方式
先問第一題 若亂說 馬上被第二題打臉
接著第三題 第四題 第五題 連環交錯打臉 交集聯集打臉
還好
問到關於我的事 我都承認 坦誠說明
問到別人的事 能裝傻就裝傻 不能的話 就攔到自己身上
事情都到調查局了 不論白道黑道都不好惹 說話要小心
白道有錢 也可以動用黑道搞人
(看看現在的政壇 是白?是黑?)
而且事後2021年過年後 被告羈押結束 出來
聽說我們4個人的證詞 被告都看過 都知道誰說了什麼
這是可以的事嗎? 正常的嗎?
檢查官(法官)說的? 轄區警員說的? 交情好的分局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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