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疑問] 簡任、薦任、委任的由來
一開始是這樣的--
簡任:執政者自行簡選並任命之
薦任:下屬薦舉賢能之人,由執政者任命之
委任:執政者委由下屬代為任命之
當然目前國家考試已不是由上列方式來選拔文官了~
現在--
簡任:10-14 職等
薦任:6-9 職等
委任:1-5 職等
不過,在公務人員通過國考、訓練、試用後,銓敘合格拿到的證書
簡、薦任官的上面會有總統印,委任就沒有了~~
※ 引述《soarcloud (小書生)》之銘言:
: 請教各位先進,
: 我常看到我國事務官的分等,
: 分為簡任、薦任、委任三級,
: 是否能夠提示小弟這三級為什麼會用簡薦委來分呢?
: 期盼不吝賜教 謝謝您 <(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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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龍羅漢現身~ 下凡普渡眾生~ ○╱ ╲○
╱ ─ ─ ╲ │ │ 哥哥~ 摸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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