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法規] 月薪制離職後休假要算成薪水
有點看不懂你的問題
不過有個問題一般人常會搞錯邏輯
補休、特休這個問題很好算
跟你禮拜幾離職完全不影響你拿到的金額
例如你月薪30000,週休二日,算月休9天好
了
日薪30000/(30-9)=1428.57
特休+補休=11天*1428.57=15714.28
跟你哪天離職完全無關,
除非公司公式弄錯了才有爭議
另外如果被資遣有另外的規定
※ 引述《eyesliu0715 (LIU)》之銘言:
: 目前補休+特休還有95個小時可以用
: 換成一天上班8小時,還有11天的假(薪水)
: 如題,我這個月18號(星期五)離職
: 本人是月薪制週休二日,按照常理
: 假日不算工作日,六日應是贈送的
: 但人事卻跟我說
: 看你跟主管約定到哪天(18號),所以從18號開始無論六日,就是算一天的補休
: 這很奇怪吧,六日本來就是休假,怎麼可以用六日來扣我的假?
: 我自己試算:
: 10/18最後一天,有11天假,是可以躺著領錢持續到11/4
: https://imgur.com/a/hdskp2x
: 請問哪個才是對的?
: 可否引用法條讓我參考,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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