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民事有請律師,當事人出不出庭?
當事人有出庭,對造有虛偽的供詞可以直接反駁,但可能會被法官問問題,考驗臨場反應
能力。可能有多說多錯,少說少錯的情形發生
當事人不出庭,對造有虛偽供詞無法直接反駁,只能事後具狀說明,法官問問題,可以先
與律師研討後具狀回覆。但法官也有可能直接不問,被對造的供詞牽著鼻子走
想請問各位版友們,實務上都採哪一個方式最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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