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偽造私文書 詐欺 競合一問
※ 引述《Lyxxxxxxx (lyx)》之銘言:
: 常見偽造私文書跟詐欺是一起發生的兩罪
: 看判例 競合之下都是以偽造私文書來判
: 但偽造私文書的刑責有詐欺重嗎?
: 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5年以下
有
: 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
得
: 之者,亦同。前2項之未遂犯罰之。
: 看起來兩個是一樣高的刑責
最近剛好處理到偽造私文書和詐欺競合的問題,也不太理解這二罪的從一「重」到底是哪
個比較重?!
來請教一下各位道長和法律人QQ
那首先刑法210條是五年以下
刑法339條也是五年以下、或科、或併科50W以下罰金
那依刑法35條第三項的第一款,無選科重
詐欺有選科罰金,所以應該是偽造私文書重
但若依同條第二款,有併科重
詐欺也有併科罰金,這樣反而應該是詐欺罪重?!
不太確定是不是我有什麼環節搞錯了,這部分應該也沒有老師在教的吧QQ
老師謎之聲:這個以後實務就會了
實習菜雞:嘎嘎嘎?!!!
再麻煩各位大大解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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