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提問] 若發生戰爭,民兵可以為台灣帶來什麼作用?
※ 引述《sdhws (sdhws)》之銘言:
: 先說明,這裡說的民兵不是指私人武裝,也不是指叛軍
: 而是指非職業軍人亦非現役軍人,由當地百姓或居民組成的武裝人員
: 簡單來說我指的是兩類人
: 一類是由政府組織的,非職業性質的武裝居民
政府組織的(廣義--因為狹義上本應是民眾自發組織的)民兵團體,是要有紀律(甚至可
能被立法規定準用軍法)、有指揮鍊(政府指派職業軍官指揮)不是讓民兵成員當遊俠自
由自在自行決定哪時開槍的。
政府編組這樣的民兵組織,好處當然有,如你說的。誠如先前那些跟你討論的他站網友們
已經告訴你啦:所以你預估「幾隻貓」願意參加這種「受很大拘束」(命令他衝他就要衝
,不要在那邊嘰歪討價還價,不然排長以他敵前抗命為由當場斃了他)的官辦民兵團體?
: 例如美國的國民兵,中國的民兵,1992年之前存在於金門馬祖的民防自衛隊
金馬自衛隊是當年(動員戡亂時代)政府強制金馬居民參加。你今天是要主張立法院修法
在台灣強制推行官辦民兵(比照金馬自衛隊強制參加)嗎?(我沒意見,我只是指出「若
你認為靠自願,恐怕沒有幾隻貓自願參加」的「事實」)
: 第二類人,則是在戰爭爆發後,接收政府發的武器及自行製作武器的武裝平民
: 如此次烏克蘭戰爭爆發後,政府發槍給民眾,並且教導他們製作燃燒瓶
先前跟你討論的他站網友們也早已告訴你了,台灣後備役人數達200萬,既有的保養尚可
的槍枝被規劃給這些戰時的優先動員順位的人員大概就差不多了,你還多聯想到政府撥槍
給應用順位理應更後面的「私辦」民兵?
這些「私辦」民兵有著更重的「自由決定」選擇幫忙時機屬性,到底「增加」多少有益的
幫忙程度(跟讓他們「手上有槍」相比)?這是「利弊評估」要考量的。
以及,國內甘願當中共同路人的紅統派選民人數,據政治大學的民調顯示,大概有1.5%,
他們之中有些顯性團體固然容易識別,但是這數十萬人裡的隱性民眾呢?甚且如果紅統派
裡的隱性民眾反而在戰時特別積極自組民兵團體來向政府領槍呢?你怎知戰時成立的哪個
私辦民兵團體向政府領槍後,將以武力在民間(憲警無法第一時間趕到的現場)執行哪種
「他們認為」的天理、正義政治立場(ex.吊他們看不慣的不贊成紅統路線的民眾路燈)?
: 那麼對現在的台灣而言上述的民兵能夠在戰爭時帶來什麼作用?
: 台灣是否適合建設上述的民兵武裝?
: 我曾在dcard,mobile01及朋友聊天中提過,在局勢緊張的情況下
: 我方或許該積極建設第一類的民兵做為後備,並鼓勵第二類民兵
: 因為在地居民可以更加積極地保衛家鄉,而且也能給國軍帶來額外的幫助
: 加上民防法也提供了建設民防團,以有效在戰時支援軍事任務的法源依據
: 然而卻有許多人不以為然,也不認為須在軍警之外設立其他武裝力量
: 他們理由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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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他們指出的點說得合理啊,你有何好疑問?你光想到民兵的優點,但是缺點呢?
你最好「綜合」評估看看,「在台灣的環境」下,官辦或私辦民兵的存在,是利大於弊或
弊大於利。而我本文只是把他們相關論點再分析得清楚一些,狗尾續貂一下。
: 1.資源問題-台灣的軍事設備本身有限,發生戰爭時這些裝備應優先給現役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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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豈有讓民兵分資源的道理?
: 如果說將次級的裝備給他們,這些位居二線且兵器又相對較弱的民兵
: 又如何能抵抗敵人的正規部隊
: 若是在平時對民防團進行軍事練,資金及裝備又要從哪來?
: 各縣市政府撥給民防的預算夠嗎?
: 2.人力問題-在戰時,符合資格的預備役人員,理應被徵招去參加國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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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剩下沒有或不用被徵招的人所組成的隊伍,即便組織成民兵,戰力恐怕有限
: 另一方面,在平時的時候,若想建設受軍事訓練的民防團
: 民眾參與的意願也是個大問號
: 3.組織及整體環境問題-建設民兵團體,等於在國軍之外設立另一個武裝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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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要如何有效的指揮調度他們?
: 若是直接發給平民武器,並教導他們製作土製武器,要如何統領這些散兵遊勇?
: 另一面,如果希望透過民兵打游擊或在敵後進行騷擾
: 以台灣的戰略縱深打游擊效果好嗎?
: 另一方面台灣是個禁槍社會,本質上不存在有組織的民間武裝團體
: 那些沒被徵召的人對武器的熟悉度更有限,又要如何提升打游擊的效果?
: 加上在第二類民兵中有人實際上支持的是敵軍,豈不是更麻煩?
: 所以在局勢緊時,在國軍之外
: 建設武裝民防團(有組織的民兵團),以及發兵器給百姓抵抗敵軍
: 是否有實際的作用呢?是否適合台灣的環境呢?
民兵成員需排除後備役(原理不須贅述,跟國防部動員計畫的正規軍事人力需求互相排擠
幹嘛)才是聚焦有討論的意義。
那麼,平時可被政府召募參加(定期團體訓練計畫,不是部份成員可以愛來不來)的官辦
民兵的人數大致悽慘,恐怕連1個排的人數都不夠--看看現況沒人報名的自願被教召計畫(
戰時會多一些民眾有意願參加官辦民兵,但恐怕也頂多是1~2個連的人數規模)--還沒除役
的後備軍人的熱情都如此了,舉輕以明重,有多少除役後的民眾「突然覺得」平時該參加
官辦民兵(政府指派的長官來源依然是現行陸軍體系)?換言之,實際的作用過小,總之
綜合來說私辦民兵不太適合台灣的環境--除非官辦民兵,只是恐報名人數極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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