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我為什麼反對代理孕母Q&A
其實不是很想討論這種谷歌就有的問題
這版多半也根本不在乎女性人權
但秉持著多說一點能讓更多人理解議題
還是花時間打了這篇文。
Q:歐美先進國家都有開放代孕
台灣為什麼不行?
請先講清楚歐美哪一些國家,不要全包式模糊帶過。
目前法國、德國、西班牙、奧地利、義大利、
挪威、芬蘭、瑞士、冰島、加拿大魁北克等等
都「反對一切形式的代孕。」
而英國、荷蘭、比利時、葡萄牙、丹麥、加拿大等國允許的是
「公益性完全利他代孕」也就是不收錢的。
世界上有這麼多先進國家還是反對代孕
所以,並沒有先進國家都支持代孕的風氣存在。
Q:為什麼要妨礙孕母賺錢的自由?
孕母可以自願,這完全可以尊重。
但法律不可以利用個體的自願,而侵犯公共正義。
例如拐賣的越南新娘,說自己想留在買家,這不代表我們可以合理化人口販運。
支持代孕者所謂「身體自主支配的自由」只體現在簽約之前、簽約的那一霎那。
並且鼓吹這種自由是正當的,但代孕簽約後的行為卻是高度的不自由狀態,是不正常的人
體租借。
孕母是近乎24小時/365天的不間斷供養胎兒,有些人好像沒辦法理解工作365天沒日沒夜
是什麼狀態。
從來沒有一個工作是讓勞工365天沒得休假一直工作,如果有那就是奴隸制度、人口販運
。
這樣有明白代孕的荒謬性嗎?
Q:所以孕母產業爭議在哪?
孕母成為工具容器、胎兒是產品、孕母不是只有子宮在運作供給養分,而是全身上下的器
官都要為雇主服務。
再來胚胎著床大多不會一次成功、脫落就流產、流產就再來一次,孕母的產檢必須一次次
進行審核,不合格也要引產,但有些不合格,卻只是因為性別不是買家所需要的。
這些著床、引產都會造成傷害,甚至比懷孕還要傷害更大,更別提買家棄養的狀況屢見不
鮮,更別提有些買家就是戀童癖。
這是不是又是一筆社會福利支出、以及不健全的環境養成,一定會有黑市人口販運的風險
。
我必須說,人道問題自古難以法律處理,不是一紙合約就可以劃清界線。
代孕者本身面對機構與買家的經濟的不對等、知識的不對等,透過代理的機構商,也產生
資訊的不對等。
機構商會誠實告知代孕者的身體狀況嗎?
如果代孕者在高危險死亡的情況下,能確保一定會被醫生所完整告知身體狀況嗎?
在合約的威逼之下,任何孕母都已經沒有所謂的身體自由。只有機構醫生、代理商才能決
定胎兒能不能引產,但不會是孕母自己。
這也是任何勞動都無法比擬的一種剝削行為,並不可稱之為「職業」。
因此鼓吹代孕者擁有支配身體的自由,本身是不合理的。
Q:為什麼不讓想生的人利用?妳們這些人都沒有同理心?
生育不是每個人該享有的權利,只有女性才有生育的機會,但不是必須的。
購買他人的子宮不是你的基本權利。
無法生育的女人我很遺憾,你或是老公基因的缺陷導致無法生育下一代,只能說老天並沒
有希望你們擁有後代,但這不是理所當然租借他人器官的理由。
希望你們可以放過自己,也放過別人。
一個家庭完整的意義不是只有透過生育/擁有血脈的小孩才能完美。
是的。代孕是個極傳統思想產物。認為一個人必須完成傳宗接代才能完整,是過時的。
婚育脫鉤一直以來是解放思想的主要目標,也就代表著女性不再依靠結婚才得以實現「生
育的權利」。
台灣近幾年單身女性使用精子銀行生育的意願提升,這次一直在討論的人工生殖法也是希
望能推動這個議題,讓單身女性自己可以懷孕生子,讓女同志伴侶可以生下自己的後代。
也就是我們不該以開放代孕視為少子化的唯一救贖,在這個職場上會被問是否要結婚生小
孩來決定是否聘雇的職場環境,才是我們應該要去解決少子化的根本。
Q:代孕會有什麼樣的問題?
代孕具有非常大的強迫、奴役、人口販賣風險
而台灣至今仍是亞洲人口販賣的高風險區域。
代孕因為其複雜性,只能由組織機構完成交易
而形成組織一但成為產業鏈,就要創造價值,讓更多人成為孕母。
沒有自願的孕母也會創造出新的孕母。
本國沒有,就去找國外的。
以性交易來說,各國允許單獨個體交易,卻反對妓院,因為妓院是個賣淫「組織」。
但德國卻是少數支持妓院營運的國家,並且發放合法牌照。
他們社民黨於2002年以性交易法「希望改善性工作者的福利」而推動
但時至今日社民黨卻極力反對妓院設立,為什麼要反對當初的自己呢?
因為妓院的開放造成的黑暗面始料未及。
來自東歐、東南亞的人口販運不斷的湧向德國
目前德國的性產業鏈,非法移民佔到了70%
而台灣性工作者現今過半的人數也都是來自非法勞工,成為治安上管控的一大問題
德國當初立法說要申請牌照,但多數的妓院都不願申請牌照。
而經過20年的滋養,德國性產業鏈已經成為巨大、無法動搖的足以牽動政治的力量。
以此便可論證,「組織」所帶來的影響絕對是高風險的,而代孕因其複雜性幾乎不可能脫
離「組織」「機構」,無法由個體完成,故人口販運的風險不可忽視。
代孕不可的理由其二:身體奴役、懷孕的高危險性
媽媽偉大不是沒有原因的,每一次產檢和懷胎十月都是一次賭命。
懷孕時期可能需要服用大量荷爾蒙藥、每次產檢都是一次的侵入型檢查,並且器官受損機
率高。
以下是孕期的高風險問題「節錄」
事實上孕期所有的風險是上千種併發症:
1.妊娠高血壓可能導致器官受損及中風。
2. 子癲前症:引發器官損傷、癲癇與昏迷
3. 妊娠糖尿病:血糖過高,增加巨大兒風險,可能需剖腹產。
4. 前置胎盤:胎盤低位阻擋產道,可能引發大量出血。
5. 胎盤早期剝離:胎盤提前分離,造成嚴重出血和胎兒缺氧。
6. 羊水栓塞:羊水進入母體血液,導致母體急性衰竭。
8. 妊娠劇烈排斥:嘔吐營養不良、與胎兒強烈互斥。
9. 宮外孕破裂:胚胎異位於輸卵管,破裂時危及母體生命。
10. 產後出血:分娩後出血過多,可能導致休克甚至死亡。
人們至今對女性生產的理解,仍然非常有限,
過去的許多女性因為身體的徵狀不明顯,而死於生產。
Q:台灣產婦不過10萬分之20死掉,就要禁止代孕不合理吧?
若機構連會不會死亡都不能控制風險管理,那簽訂的合約或機構能在簽約時保障孕母的權
益嗎?
連工人的生命死一個都會感到惋惜
死掉20位產婦難道死不足惜嗎?
一年20位,5年就是100位。
當你用「數量少」而忽視代孕所存在的死亡風險,從這點上來看支持代孕者已經全然將孕
母視為國家的商品而不是一個活生生的人。
既然主張要規模化,就不能忽視「生產」在醫療上仍有不能跨越的門檻,而這門檻是橫跨
百年的醫療鴻溝。
女性的身體在醫學史中長期被忽視,直到近代才逐漸受到科學界的重視。
例如:心臟病研究主要基於男性患者,導致醫生對女性心臟病症狀的認識不足。
女性心臟病的症狀往往更隱晦,且不典型(如肩膀痛、噁心、疲憊),因此被誤診或延誤
診斷的情況更常見,使女性死於心臟病的機率高於男性。
就連月經的循環,也就這十幾年來才開始有人研究,懷孕更是,產婦這麼多人會死亡的原
因通常都是現代醫學無法預料的「短發性死亡」,通常發現時已經來不及。
正因目前的醫療對女性身體的認知有限,許多儀器甚至只有男性的科學驗證。
這種忽視不僅導致對女性健康的誤解,還讓女性在許多醫療資訊不對等情況下面臨更高的
風險。
你猜,孕母身體如果真的出事了,機構會誠實告訴孕母,並終止合約拿掉胎兒嗎?
因此提倡代理孕母,是罔顧很多道德人權層面的剝削。
其實還有很多關於代孕的問題,但我先寫這些。
Q:為什麼妓女可以被允許,孕母不行?
不都是租借身體?
這有五個論點可以區別他們本質上的不同
1.性交易不分性別,但代孕只能是女生
2.性交易的階級差異沒有那麼大
底層與底層的性交易是常有的事,社會新聞曝露在鄉下性交易往往幾百元就能換來。
但代孕的交易,每一筆都是所費不貲,並且屬於中上階層的奢侈消費。
你幾乎不可能找到中上階層的人進行代孕行為
因此這是經濟與性別的雙層剝削
3.性交易者可以隨時終止交易,時長也短
而代孕必定是24小時/355天全天候提供人身租借,並且不只使用一個器官,是全身必須為
胎兒工作,必然是自由被高度縮限的奴隸狀態
4.性交易可以由個體完成,代孕無法
代孕是複雜性很高的事情
只能由組織完成
5.性交易不能被禁絕,但代孕可以
性交易是來自人類自古以來的身體需求
法律甚至規定夫妻之間有性交流是基本權益
而性行爲本身毫無技術門檻,但代孕非常複雜,且不能由個體完成。
而代孕不是,買其他女性的子宮並不是人類基本需求,也不是基本人權。
而是中上層社會想要謀求的特權和霸權。
是什麼樣的國家,會從經濟弱勢者上尋求利益,這我真的無法理解。
如果代孕可以過,其實我們也不用發放各種社會福利,畢竟在這國家,就是富者全拿。
窮人一生下來就是爲富人所用,成為人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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