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耶穌是人不能作為食物獻給耶和華
※ 本文引用自 #1dDp-iAa (Christianity)
※ 引述 《around14358》 之銘言:
: 好,我們不用在吃這個字詞上爭執下去,這不是重點。
: 我們就直接以原文所言,耶和華要人獻馨香的火祭是"作為我的食物"。
: 當代譯本民數記28章
: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要吩咐以色列人,在規定的時間獻上蒙我悅納的馨香火祭,作為我
: 的食物。
: 那問題還是一樣,耶穌是人所以不能獻祭作為神的食物。
你不信聖經是神的話,
按私意加添你要的,
再刪除你不要的。
在你腦中的聖經既殘破又拼接,
所以即使你讀過了還是不明白。
你執著在自己的思考框架,
以自己的理解推導出一套道理,
再大聲嚷嚷聖經與你的原則不合。
是你的思路打結,不是上帝的話打結。
是你的理解有限,不是上帝前後矛盾。
是你該去認識真理,
而不是要大家來認識你。
好在上帝憑祂自己的意念做事。
這是你所以爲的基督信仰:
1. 上帝喜歡(吃/聞)祭物
2. 上帝為了(吃/聞)祭物所以設立獻祭
3. 上帝規定(喜歡)的食物才能當祭物
4. 上帝因(吃/聞)到祭物覺得喜悅
5. 耶穌不是規定的食物,所以不能當祭物。
6. 耶穌不能當祭物,所以不能拿來獻祭。
7. 耶穌不能拿來獻祭,所以不能取代舊約的獻祭。
但你的認知從起頭就錯了。
上帝做事的動機和方法都與你在不同的維度,
遠超過了你的理解。
聖經所說的基督信仰是:
1. 上帝不喜愛祭物、也不需要任何祭物
2. 上帝喜悅人的罪被潔淨
3. 上帝呼召人設立舊約
4. 上帝為了潔淨人的罪設立獻祭
(即使一切的祭物和禮儀都無法潔淨人)
5. 上帝算舊約中的禮儀有效
6. 耶穌呼召人設立新約
7. 耶穌潔淨人(過去+當下+未來)
8. 上帝算所有在約中「信祂的拯救的人」為無罪(稱義)
9. 舊約的獻祭再也不需要了
: 你們要將耶穌作為政治犯被羅馬帝國殺害當作是摩西律法中的獻祭贖罪,那就得從摩西律
: 法對獻祭的內容來看。
: 人不是合法的祭物,希伯來聖經反對獻人
耶穌沒有在祭司手中經過動物被獻祭的程序,
但他所做的
遠遠地超過了律法設立的目的,
成就了獻祭要做卻做不到的,
成全了上帝舊約的旨意。
所以,
從此以後,
再回頭用舊約的禮儀已經沒有任何的必要。
從整體來看,
超越了時間的順序和限制,
耶穌是神的羊羔,除去了世人的罪孽。
然而,
你所理解的新約是:
要把耶穌的身體按舊約律法的程序
像牛羊一樣切塊再焚燒,
耶穌還要吃祭物,
如此這般上帝會覺得好香好開心。
受異教信仰的人不是舊約,也不是新約,
是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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