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提問] 台灣改回徵兵制是否較好?
※ 引述《SM19 (詐騙聲音集團首腦Q_Q)》之銘言:
: 以目前戰爭狀況來看
: 台灣最好還是一年制就很夠了 當兩年根本浪費生命
我的看法跟你不同,以絕對該有的訓練基礎而言(而不是當今政客們的胡說八道),則你
說的一年是「退無可退的最少底線」,如果能比一年再長些,才能把基本的軍事訓練熟悉
、與實際操作到熟練(退伍後慢慢忘了也無妨,動員召集以後,因為以前學過,恢復印象
也快而不是跟以往完全沒碰過的人一樣,臨時急就章學可能東漏西漏)。
不然南韓、以色列,當兵超過2年,是這兩國政府比台灣政客蠢,讓這兩國男性浪費生命去
學一年就可以掌握的步兵戰鬥技巧嗎嗎?--就算不必像這兩個國家那麼長,但是役期如果
只有一年,其實很多基本戰鬥技術都還沒學過..你舉例的只是其中少部份狹窄的戰鬥技巧
層面;前陣子剛好版上有文章,推文中一些網友都提出了相關更多的基本必備戰鬥技巧的
學習。
舉個例,很多退役的網友們,不是每個人都學過戰場上的步槍野戰歸零,萬一自己的步槍
臨時瞄準工具偏差,又無法讓其他人就近調整,自己總要會自助吧。....
jobli網友曾經在某篇文章中推文寫了很多行單兵個人該掌握的戰鬥技巧部份,現在一下子
忘了是哪篇。雖然他估計一年夠了,但是認真講,我的論述是:不是教官、班長「講解完
」,大夥「練習個幾遍」了事,還要「實際搞一遍(基層的戰鬥教練)」啊.....
除了jobli網友說的眾多單兵應掌握的個人戰鬥技巧以外(內容極多,此不贅述),我只能
大略抓幾點為例,在下方稍微多做論述:
a.大多數人當初只「實際」做過步槍射擊--很少人才有機會射擊過手槍或機槍,但是以單
兵即便是步槍兵而言,最好「連帶」懂對於機槍的射擊並加以熟練操作(以便有支援同連
戰友的附帶功能),不該像從以往到現在義務兵的通常「聽過教官或班長講解、但沒有實
做」就夠了的程度。
(至於肩射武器或更大型的個人攜帶武器,則看政策,能練習到最好,若基於可用、可消
耗的肩射飛彈數量沒那麼多,沒練到就算了,可是機槍實射則應該每個單兵都要實做到)
此外,甚至要(定期,比如每半年)安排比如同一旅裡面的各連之間的「射擊測驗」,看
看各個步兵連士兵的步槍射擊能力到底如何,而不是每個連在自己上自己玩,也不知演練
的效果好不好。
b.如果只專精在「個人自己」的戰鬥技巧,那麼一年是綽綽有餘,甚至可以不掃地、整天
學習的話4個月就夠--但是看事情哪是坊間這麼膚淺!
在役期中不是只有「單兵個人戰鬥教練」而已啊!坊間很多人在這邊觀念整個偏掉..
正確的軍事觀念是:一個義務役單兵,是身在「基層連/(中)隊」,以這個基層層面,
單兵服役時不只要「學會、熟悉『單兵』戰鬥教練」--大概這時候有人終於回想起來了--
還有「『班』戰鬥教練」、「『排』戰鬥教練」、「『連』戰鬥教練」啊!!
ps.但是或許某些更後期服役的網友,已經完全沒碰過因此也沒意識到當兵竟然其實是有在
學這些部份(而這些戰鬥教練需不需要時間去「熟悉」?).....
這部份的複雜指數比「單兵」戰鬥教練立刻不只高出一個檔次,這樣子,即便「服役期間
不必掃地,整天就只學習(完整的基層四級)戰鬥教練」,一年夠去「熟練」嗎?大家自
己心知肚明。
(更別提,這類比如說連戰鬥教練的成效,不是連長帶著自己連上大夥自己操練就夠了)
這就是我當年(當然,對某些網友來說很久以前了)的「教官講完,且大夥也要實際玩過
很多趟」的服役受訓程度啊......4個月、或半年、或一年役期退伍的網友,實際演練過
連戰鬥教練幾次?
至於連戰鬥教練的設定地該以何地形:要設定在山地?或平原?或城鎮?那是另一層面。
而且,上一段還只是「自己連上自己玩」,要「落實、驗證」這個基層連隊的至少在連
戰鬥教練(及以下的排戰鬥教練、班戰鬥教練、單兵戰鬥教練)的訓練成效,還要「下基
地」專精複習好幾個月,甚至服役期間應該該參加一次「旅(更古早是師級)對抗」啊!
只是後來國防部都跟近數十年的德國聯邦肥宅一樣,早已在心態上自我閹割、取消這些程
度的軍事訓練了!(這裡先不論民意如何棘手或短視等等這個不方便那個不方便的角度,
本系列文章是聚焦「理想上應該怎麼改革現今缺失的陸軍義務役服役訓練內容」而言)
師對抗只剩下在電影號角響起裡面被很多人用吃瓜態度看過了事......
註:還有,後來役期變短的退伍者,要嘛補足依照上述原理規劃出的「標準役期長度」,
或是特別延長當事人教召,或改為每年課以國防捐(役期越短的人,每年繳的捐率越高--
所以這類公民如果心疼錢,就申請補服役期,如果認為空閒更重要,那就乖乖繳錢--這樣
,一來更加趨近實現了公平,二來國防經費也多生出一些出來了)....
: 一年制的狀況下
: 每週都要打靶兩次 這是基本的
: 再加上每半年一次肩式武器射擊
: 剩下的就看各區狀況
: 另外就是裝備問題啦 每年盤點一堆垃圾幹麻
: 該做的是直接做一次豁免 讓壞品直接報廢掉
: 不要在瞞了!!!
附議!高裝檢的「帳目上數目」的自欺欺人,反而會誤事。早點盤點出「正確的帳目」。
: 後備軍人的部份
附議!教召時最重要的是「複習射擊技巧、複習射擊技巧、複習射擊技巧」,此外也要
複習連戰鬥教練,不然國防部是想讓每個兵自己在戰場東跑西跑,不跟同連戰友搭配嗎?
然後搞一些野炊、刺槍!XX的當今國防部長!
: 直接在營區設定專區
: 規定後備每年要去打靶兩次 去熟悉一下槍
: 女性跟替代役及免役也可以加入打靶行列
我提一個資訊,不知有多少人知道。以色列的女性要服義務役大家大概聽過,可是或許有
些人認為這是孤例,那我就舉「女性服義務兵役天經地義」的「更多國家例子」:
(越南、古巴的女性有義務兵役,你們說他們專制所以不準那也就罷了),北歐的瑞典、
挪威這些「高社會福利國家」,女性也要服「義務兵役」!!!瑞典、挪威國會難道是吃
飽太撐,硬拉該國女性一起「浪費生命」嗎?懂的道理的自然懂,不須廢話抬槓,總之大
家自己想.......
再者,有些網友誤以為讓女性服義務役,只是讓這些女兵到營中耍特權不做事反而男兵更
累。但這其實也有解法(只是豬頭國防部蠢到極點不知怎麼修正而已)啊!
就是設立「全女兵營」:全營從老大(女)營長、老二(女)副營長、(女)營輔導長、
(女)營參謀官、(女)連長、(女)副連長、(女)連輔導長、(女)連士官長、
(女)排長、(女)班長、(女)業務士、(女)兵,全體就是純女性軍事團體,不要有
「任何一位」男性軍官、士官、或士兵在女兵營!
國軍全體女兵「通通塞入純女兵營」!這就是完美解法!保證女兵在現在營內唉來唉去的
說詞立刻在女長官面前無效。別有任何女兵塞入男兵營,以至於該名女兵成了德國耍廢肥
宅的個體戶版(註:國軍當然也有認真、踏實的女兵,不贅述).....
女營長下令要該營某次移動過程,需扛某幾個機槍到哪裡,或某次需扛幾包米到哪裡,女
兵對女連長說「人家是女生耶,搬不動」,你看「全營沒有一個男性的」女兵營內的女連
長,理這些公主病女兵嗎,「找連上其他人搬」?--其他人也是女生!難道女連長會去跟
女營長反映「我連上的女兵是女生,機槍扛不動,怎麼辦,那麼全營就放棄移動好了」?
ps.就算我國女性不被賦予「兵役義務」,至少「護理替代役的義務」該被賦予吧?
: 這些都是可以做的啦
: 只是上面的要不要改
你知我知獨眼龍知,有權者(總統、國防部長)XX當道,不會想改(原因不贅述),嘆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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